青岡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
監控室管理制度
一、指定專人負責監控室內各項設備的操控、維護及資料整理工作。未經同意,監控員嚴禁擅自關閉監控設備。
二、嚴格按規程操作,確保各種監控設備運行正常,確保對各個監控點實時監控及音像錄制。根據監督人員的意見,及時準確的調整有關監督內容,為監督人員實施監督提供優質服務。
三、監控系統中的音像資料須進行硬盤備份,未經允許不得對音像資料隨意復制、更改、刪除。
四、調閱交易音像資料,需到交易中心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,經分管領導批準同意后,在監督人員陪同下進行查閱。
五、監控室內的計算機必須專機專用,必須設置密碼,并定期檢查機房網絡線路及電路,保證網絡暢通,防止電路短路造成設備損壞。強雷天氣必須切斷電源,下班后門窗要關嚴上鎖。
六、監控室必須保持干凈整潔,注意防潮、防火,非工作人員禁止使用監控設備。
七、由于不規范操作等人為原因造成監控設備損壞,系統無法正常運行的,要追究有關工作人員責任。如發現任何異?,F象,必須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。
八、愛護監控室內各種設備、設施,如損壞物品,需按價賠償。
九、嚴禁吸煙、高聲喧嘩、亂丟雜物,愛護公物,自覺維護監控室工作秩序。 |